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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赣州高速出入口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北出入口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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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征求赣州高速出入口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北出入口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赣州高速出入口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北出入口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求意见稿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寄送信函、当面反映意见等方式向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提出,并可依法提出听证申请。

特此

联系单位: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

联系地点:兴国路57号

联系人员:周  昕

联系电话:0797-815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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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高速出入口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北出入口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依法推进赣州高速出入口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北出入口项目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赣州高速出入口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北出入口项目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征收。

二、实施单位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为赣州高速出入口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北出入口项目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责任主体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为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项目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水西镇人民政府为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本项目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具体工作。

三、征收范围

赣州高速出入口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北出入口项目及征收水西镇罗边村、联三村部分集体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