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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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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明确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实现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省厅坚持对标一流,持续部署开展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工作,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措施落地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今年10月,国务院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部门协作,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办理成本。今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印发江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37号),将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列入十大行动方案之一,要求全省登记机构认真落实便企惠企登记政策,进一步提高登记效率,今年底前全面实现一般登记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