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卫疾控字〔2009〕63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报告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报告工作的通知
二OO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疾病控制 甲型H1N1流感
赣市卫疾控字〔2009〕63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报告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报告工作的通知
二OO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疾病控制 甲型H1N1流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