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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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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2025年相关新规要求,坚守“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住建重点工作,强化公开意识、规范公开流程,持续提升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增强住建领域信息透明度,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聚焦住建领域核心工作,规范主动公开范围、内容和时限,全面精准公开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关键信息2025年累计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54。在人民日报中国建设报中国网新华网等省级以上媒体发布新闻23篇,微信公众号粉丝量累计达55489人,全年发布信息554条。加大政策措施信息公开解读力度,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文件7。承办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提案25,均按规定办结答复,办结率及代表委员反馈意见满意率均为100%,应主动公开内容已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抓实依申请公开工作。修订完善依申请公开指南,清晰明确申请渠道,同步规范答复格式及配套管理制度。二是做好申请受理情况分析。2025年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40件,2025年结转0件,答复140件、结转20260件,复议10件、维持9件、未审结1件,诉讼4件、胜诉4件;配合市政府(办)代拟答复书1件;所有申请均依法依规受理、按时规范答复,办结率实现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规范管理。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公开并通报住建领域行业数据,主动清除过敏信息、隐私信息、过期信息等,更改错链、死链,确保上网信息规范无误。二是落实信息审核发布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全流程管控,健全完善编写、审核、报送各环节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层级把关、分级负责要求,压实岗位责任,从严从实把好信息质量审核关口,确保信息发布各环节规范衔接、责任闭环。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进行梳理,提出清理意见,共废止1件,修订1件,清理结果依法对外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政府门户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服务专栏、养老诈骗暨房地产市场整治 10 个专题栏目做到信息及时发布、动态更新完善,确保内容权威准确、群众易查易懂二是推进公开方式多元化,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累计公开信息1208,同时扎实做好“三公”经费、机构概况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严格落实网站监管职责,局办公室专人负责网站内容及时更新,并定期开展常态化检查。落实网站重要时段值守工作,重要节假日、关键性会议期间抓实信息安全、舆情管理工作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严格对照年度考核标准,对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量化指标,以考核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地落实。二是推进社会评议与责任追究。组织局内各科室(单位)信息工作人员参与业务培训,针对工作不重视、整改效果不佳的部门,及时予以提醒督促;若出现严重问题,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三是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组织召开“政府开放日”暨中心城区房地产企业座谈会,推动政务公开,加强政企沟通,凝聚发展共识,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与行业转型升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3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0

0

0

0

0

0

14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3

0

0

0

0

0

3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1

0

0

0

0

0

9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0

0

0

0

0

0

14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9

0

0

1

10

0

0

0

0

0

4

0

0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在平台发布的内容在呈现形式上较为单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主动性方面仍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创新形式,提升传播效能突破文字单一模式,配套图文解读、流程图、短视频等可视化内容,优化布局便于检索,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二是严控时效,强化公开主动落实“发文即公开”规范时限要求,做到动态更新、及时删改失效信息。提前预判工作节点与政策调整,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回应关切,变被动为主动。三是优化人员梯队建立高标准信息公开人才选拔机制组建兼具专业素养与服务意识的工作团队,以系统化能力培育为抓手,推动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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