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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皇娱乐,英皇国际娱乐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江西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赣州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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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大余县、上犹县、安远县、龙南市、定南县、会昌县、寻乌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江西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赣州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635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中稀江西稀土有限公司。

2025年江西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赣州市

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5年第次会议精神切实抓好2025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我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观看2025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并做好相关问题整改的函》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务实的措施,全面完成2025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持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是属地为主,部门协同。相关县(市、区)要加强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合力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细、见底见效。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优势,加大对相关县(市、区)问题整改的指导帮扶力度,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精准、科学、系统、高效解决,确保问题整改成效。二是科学谋划,精准施策。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全面梳理警示片披露问题,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验收单位等,确保问题不漏、任务明确、措施有力。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明确阶段性目标和措施,限期解决,切实推进问题整改到位。三是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进一步深化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攻坚年”专项行动和各类生态环境重点信访问题整改整治成果应用,加快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持续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对照2025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主动检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以警示促提升,持续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发现和解决问题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本地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系统治理次生性、衍生性问题及潜藏的环境风险。各整改责任单位要及时梳理汇总并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在完成整改后1个月内按规定程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环委办”)申请销号。各整改验收单位要严格执行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制度,规范验收销号程序,严格审核把关,验收销号情况及时反馈市环委办。市环委办将适时对整改销号情况进行抽查,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质量

附件:2025年江西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赣州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附件

2025年江西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赣州市

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龙南市历史遗留矿区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黄沙处理站溢流水氨氮超标等问题。龙南龙头滩电站监控断面数据显示,20241202510月铊浓度有9个月超过标准限值。现场发现,龙南市足洞稀土矿区乡际联、关西、黄沙等尾水处理站实际运行规模无法满足尾水收集处理需求,其中乡际联小流域尾水收集处理站还将一半的污水处理设施闲置,大量尾水溢流直排对三个处理站溢流尾水取样监测,溢流尾水氨氮、铊最高分别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限值的90倍、49.5倍。龙南市足洞稀土矿尾水调节站,抽渣池与溶渣池产生污泥未经处理直接排下方人工湖,致使湖底淤积大量沉淀物;对下游外排尾水取样监测,氨氮、硫酸盐分别是《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8.7倍、5.3倍,铊是江西省《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2.5倍。龙南市足洞稀土矿区一处富集站已废弃停产,工作人员在对废旧设施拆除时,将环保收集池内残存废水直排外环境;取样监测,氨氮、铅、铊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限值的210倍、48倍、84.6倍。

整改目标:对龙南市乡际联、关西、黄沙等尾水处理站进行升级改造,有效提升尾水收集处理能力;完善足洞稀土矿尾水调节站配套环保设施,解决历史遗留车间废水收集处置等问题。

整改时限:202612月底。

整改措施:

1.完成乡际联处理站MBR膜的安装并投入使用;20264月底前,完成乡际联处理站RO膜的安装调试,提升乡际联处理站氨氮处理能力。〔责任单位:龙南市政府

2.20264月底前,完成黄沙处理站氨氮处理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及验收;20268月底前,完成黄沙处理站除铊工程建设,提升黄沙处理站氨氮、铊处理能力。〔责任单位:龙南市政府

3.20262月底前,完成足洞稀土矿尾水调节站压滤车间、固废暂存间及除重设施建设工作,有效处置富集站环保收集池内残存废水〔责任单位:中稀江西稀土有限公司〕

4.20263月底前,聘请第三方技术单位对关西尾水处理站进行评估,编制关西尾水处理升级改造方案;202612月底前,完成关西尾水处理站氨氮处理设施改造,优化龙南关西尾水处理站除重工艺,提升关西尾水处理站氨氮、铊处理能力〔责任单位:中稀江西稀土有限公司〕

整改责任单位:龙南市政府、中稀江西稀土有限公司。

整改责任人:龙南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中稀江西稀土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整改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根据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安远县生态红线内谢秀英伐区1600亩、龚建威伐区168亩的林木通过皆伐方式全部采伐,种植油茶等经济林。会昌县麻州镇前丰村旁约1378亩的公益林,在未完成公益林调整情况下,对所有林木进行采伐,其中879亩平整成阶梯状用于油茶种植。定南县鹅公镇穆湖村附近约690亩的公益林被采伐,用于油茶和脐橙种植。

整改目标:对安远县、会昌县、定南县被采伐区域采取补种补植方式开展生态修复,恢复森林生态功能。

整改时限:202612月底。

整改措施:

1.20265月底前,对新造林地采取除草、割灌等抚育方式尽快成林,对新造油茶区域裸露边坡采取混播草籽方式进行生态修复;202612月底前,联合县林业、自然资源、水土保持等部门常态化开展巡查,加强帮扶指导,确保恢复森林生态功能。〔责任单位:安远县政府

2.20264月底前,结合当地原生植被类型采取补补植、混播草籽方式开展生态修复;202612月底前,通过无人机巡查、现场抽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管理和后期管护,确保恢复森林生态功能。〔责任单位:会昌县政府

3.20264月底前,按照生态修复要求完成全区域补种及草籽混播工作;202612月底前,强化日常管理和后期管护,适时开展补植补播和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恢复森林生态功能。〔责任单位:定南县政府

整改责任单位:安远县政府、会昌县政府、定南县政府。

整改责任人:安远县、会昌县、定南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验收单位: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排序第一的为牵头验收单位,下同)。

三、上犹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只接收建筑石料进行回收加工,不具备分拣处置功能,而位于一旁的七里坳弃土场,违规倾倒、填埋了大量装修垃圾、拆除垃圾等建筑垃圾以及玻璃纤维等工业固废。

整改目标:提升上犹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功能;规范处置七里坳弃土场违规倾倒、填埋建筑垃圾玻纤固废,加强弃土场日常管理

整改时限:20266月底。

整改措施:

1.20263月底前,新建分废料暂存间,增加建筑垃圾消纳场人工预分功能;建立健全弃土场管理制度,坚决遏制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现象

2.20266月底前,完成七里坳弃土场违规倾倒、填埋的建筑垃圾以及玻璃纤维等工业固废清理处置工作

整改责任单位:上犹县政府。

整改责任人:上犹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验收单位: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赣州市开源科技有限公司底吹炉烟气未有效收集处理,沉降室下料口含粉尘颗粒烟气四溢,大量烟气直排。

整改目标:完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确保粉尘烟气有效收集处理。

整改时限:20263月底。

整改措施:

1.完成1号底吹炉密封盖板平整修复工作。

2.20263月底前,督促企业对所有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确保粉尘烟气有效收集处理。

整改责任单位:南康区政府。

整改责任人:南康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五、寻乌县石排废弃稀土矿山治理修复不到位,大面积山体裸露、坍塌,雨水冲刷形成沟壑和沙丘,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严重。

整改目标:按照废弃稀土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要求建设水土保持设施,完成废弃稀土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整改时限:202610月底。

整改措施:

1.20265月底前,编制石排废弃稀土矿山示范工程二标段地形测绘和生态修复治理方案。

2.20269月底前,完成对石排废弃稀土矿山示范工程二标段坍塌面清理、排水系统修缮及冲刷沙堆清理工作。

3.202610月底前,完成石排废弃稀土矿山示范工程二标段裸露区域补植复绿工作,恢复废弃稀土矿山生态环境。

整改责任单位:寻乌县政府。

整改责任人:寻乌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验收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

六、大余鑫锐矿业有限公司产生的尾砂未按规范进入储料池并综合利用,而是直接排入厂内未采取任何防渗漏措施景观池塘。

整改目标:完成景观池塘内尾砂的清理工作,持续消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时限:20263月底。

整改措施:

20263月底前,完成景观池塘内尾砂的清理工作,对企业加强日常监管,持续消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责任单位:大余县政府。

整改责任人:大余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七、南康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混乱,位于蓉江街道的多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废旧塑料制品露天堆放,场地内脏乱差,气味刺鼻。其中,吴家再生资源回收部清洗废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溢流进入赤水河,废水呈红褐色废渣沿赤水河岸随意倾倒。对外排废水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4010毫克/升,是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标准的80.2倍。

整改目标:规范管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持续消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时限:20268月底。

整改措施:

1.20263月底前,对吴家再生资源回收部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切断所有废水外排管道并完成沉淀池升级改造;对蓉江街道多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展现场排查整治并强化日常监管。

2.20268月底前,举一反三,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排查整治工作,持续消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责任单位:南康区政府。

整改责任人:南康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八、赣州市大鑫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焙烧烟气未有效收集,回转窑进料口和出料口烟气四溢,无组织排放严重。

整改目标:完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整改时限:20263月底。

整改措施:

20263月底前,完善企业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做到废气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加强日常监管和帮扶指导,提升企业环保意识。

整改责任单位:大余县政府。

整改责任人:大余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九、定南杰宝铭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废旧电池拆解回收,场地内露天堆放大量储存废旧电池、拆解液的吨桶,未按规定采取防雨、防腐、防渗措施,散发明显刺鼻气味。

整改目标:清理露天堆放物料,规范贮存处置固体废物,持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整改时限:20264月底。

整改措施:

1.完成对露天堆放的吨桶清理工作,避免环境污染。

2.20264月底前,按要求建设固体废物堆放场所严格落实“三防”设施建设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并规范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3.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环保意识培训,坚决杜绝露天堆放问题反弹。

整改责任单位:定南县政府

整改责任人:定南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十、江西荡坪钨业九龙脑矿区压占江西梅关国家森林公园区域已停产,大面积山体裸露,未开展生态修复。

整改目标:对压占区域开展核查,完成山体裸露地块的生态修复治理。

整改时限:20276月底。

整改措施:

1.全面核查压占江西梅关国家森林公园区域

2.20263月底前,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治理方案。

3.20268月底前,完成压占区域的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4.202612月底前,完成裸露地块的废石处置和清理。

5.20276月底前,完成矿区山体裸露地块的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恢复矿山生态环境。

整改责任单位:大余县政府。

整改责任人:大余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验收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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