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关于合并编制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国土资函〔2016〕3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发证“三合一”方案编制和审查的 通知》(赣市自然资字〔2020〕20号)等相关规定,受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赣州市地质矿产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寻乌县丹溪乡高峰花岗岩饰面石材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