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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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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三定方案》(赣市府办发【201513号)有关规定, 主要职责是:

(一)城市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城市管理规划,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对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及行业管理;主管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工程建设和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城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3、负责城区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和综合整治市容环境工作,并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

 4、研究制定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及管护标准,以及城区余土调剂清运、地方建材运输及流散物体、工地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5、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负责城区户外广告(含店招)设置、张贴(挂)宣传品的审批管理工作。

 6、牵头组织实施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工作;负责全市风景园城镇绿化的行业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区绿化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区古树名木、城市雕塑和风景名胜、历史文化古迹进行审定报批。

 8、指导监督城区市政设施(包括道路、排水、桥涵、夜景照明等)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新改建市政、园林、环卫工程的组织验收工作;负责城区破道、站道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城区停车场、洗车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夜景照明工作统筹、组织、协调和管理;参与有关部门审核城区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大基础设施和居民住宅校区建设项目,参与相关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

 9、负责城区内河道水面垃圾的清捞处理(以正常水位线为界)。

 10、负责提出城市维护、城市管理资金的年度计划安排意见;对各项城管资金和规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11、指导全市城监、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环卫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12、按有关规定和权限,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宣传教育、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群团、信访维稳和综治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科级干部的培养、考察、任免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做好城市管理宣传工作;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和应急工作。

 13、负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4、负责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1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行政执法职责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流动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人行道路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中心城区河道、湖泊等水域管理方面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9、行使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9个,包括局机关本级和8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936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827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81人;实有人数1494人,其中:在职人数856人,包括行政人员2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753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78人;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634人。

 

第二部分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1067.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39.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56.9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4610.4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1067.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39.62%。其中:部门支出31067.3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245.5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873.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1.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50.18万元;项目支出22821.85万元,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支出11729.76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1092.09万元(市政、园林、环卫设施及绿地养护经费)。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2.24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62.9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48.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148.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5.8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873.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1.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50.18万元;项目支出22821.85万元,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支出11729.76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1092.09万元(市政、园林、环卫设施及绿地养护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