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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59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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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周忠忠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中医药发展扶持的建议》(第259议案)已收悉,依据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大力实施城乡居民中医门诊统筹政策2019年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赣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统筹实施细则》(赣市医保发〔20194号)规定参保居民因病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内中医门诊费用(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医药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城乡居民在参保地县级中医院中医门诊就诊,由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报销50%,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一级及一级以下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针灸、拔罐、推拿、艾灸等特色传统中医治疗项目,可纳入普通门诊报销范围报销65%

二、建立健全灵敏有度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一)通过公立医院改革,在取消药品加成腾出空间的基础上,对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2017年,我市公立医院进行综合改革以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腾出空间对817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在调整中重点考虑中医药项目,取得明显成效。一是调价项目数量多,中医及民族项目共61项,占调价项目总数的7.5%。二是项目价格涨幅大,以三级医院中医辨证论治(中医诊查费)为例,普通中医师由5提高20元,副主任中医师由10提高25元,主任中医师由13提高28元,最高涨幅达300%明显高于西医诊查费(普通医师17元,副主任医师20元,主任医师24元);此外,骨折手法整复术由100元提高300元,小针刀治疗由50元提高70元,刮痧治疗由20元提高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