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
第0216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刘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视和关注,我局高度重视,会同相关单位认真研究,现将答复如下: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的重大民生工程,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防范疾病风险,解除城乡居民疾病医疗后顾之忧的根本保障和重要途径。您对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提出的提案站位高、视野宽、措施实,对我市进一步做好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动员的建议
一直以来,全市医疗保障部门坚持线上线下齐发力,借助各类媒体平台,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制作宣传视频,张贴海报、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深入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定点医疗机构等积极开展了城乡居民参保政策宣传。2023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862.04万人,其中职工参保84.86万人,居民参保777.18万人,参保率达97.76%,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提高宣传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向参保群众讲清楚基本医保筹资、待遇的关系,讲清楚基本医保的优势、特点,讲清楚群众参加基本医保的共济道理,讲清楚国家的支持政策,让群众认识到医保基金的筹资原则是“财政补助为主、个人缴费为辅”。积极联合税务、教育、卫健、乡村振兴以及各乡镇 (社区)结合实际开展专场宣传宣讲,做好政策解读,有效解决基层困难群众参保问题,确保全民参保工作落地落实,全力营造全民主动参保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进一步压实部门职责的建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民参保工作,2023年12月11日市政府主要领导在相关会议上对参保工作进行专门强调。2023年10月13日市政府分管领导专门主持召开了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动员部署会,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目前,该项工作已经明确由税务部门牵头负责,我局积极联合税务、民政、乡村振兴、教育等有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共同做好参保征缴工作。同时,我局联合市税务局和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转发<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市医保字〔2023〕25号),并进一步强化与乡村振兴、民政、税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及时掌握未缴费人员底数,建立医保缴费调度工作台账,共同做好参保工作。下一步,我局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充分发挥部门联席会议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