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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3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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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落实食品生产监管责任,结合《2023年全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市局制定了《赣州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问题请与食品生产监管科联系。



2023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及省、市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落实落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省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市局制定了2023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以法治为根本、以信用为基础,系统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科学监管。以企业自查为前提,日常检查为主体,体系检查、飞行检查、交叉检查为补充,制定科学高效的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监督检查频次和任务要求。加大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问题、重点对象的整治力度,提高监督检查效能,切实发现找准食品生产环节风险隐患,完善问题整改督导机制,配合开展高风险食品生产安全风险会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全年实现:全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覆盖率100%,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后处置率100%。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持有率100%。正常生产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率和发现问题整改率100%。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按要求配备率及抽查考核率100%

二、检查对象

全市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取得登记证的食品小作坊。

三、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及总局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要求。

四、检查方式及频次

各县(市、区)局要严格按照总局食品生产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的具体要求,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结合食品生产者的食品类别、业态规模、风险控制能力、信用状况、监督检查等情况,将食品生产者的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

(一)对风险等级为A的食品生产企业,原则上每年监督检查1次;

(二)对风险等级为B的食品生产企业,原则上每年监督检查2次;

(三)对风险等级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