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欧阳艳明诉江西安美雅居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赣市劳人仲速字〔2026〕第13号)
应诉通知书等仲裁文书的公告
江西安美雅居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欧阳艳明诉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赣市劳人仲速字〔2026〕第13号),申请人主张你公司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合计6000元。因你公司无准确地址和联系方式,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本委定于2026年5月26日上午9时在本委速裁庭(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55号赣州人才集团大楼12楼1212室,联系人:肖祖俊,联系电话:0797-8391481)开庭审理此劳动争议案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十五日内,如未在期限内领取,即视为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赣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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