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赣自然资函〔2025〕313号)等相关规定,赣州市地质矿产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会昌红狮水泥有限公司会昌县西江镇石门村鹅公岽水泥用石灰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如对该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赣州市地质矿产服务中心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任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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