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关于部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及交办疑难复杂信访件整改销号的公示
按照《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关于销号管理的要求,经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现将2个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1件疑难复杂信访件涉及赣州市相关措施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九
(一)问题描述
第二轮督察群众多次反映赣州市南康区家具企业粉尘、异味严重扰民问题,南康区整改推进缓慢,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久拖不决。此次督察期间又接到多件信访举报,现场检查18家企业,12家粉尘收集不到位,10家未按照规定运行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设施,大量废气直排外环境。
(二)整改措施
1.督促12家企业建设完善粉尘收集设施,10家企业严格按照规定运行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设施或开展喷涂原辅料替代,推动企业废气、粉尘有效收集处理,达标排放。
2.完成督察交办的20件涉家具企业信访举报问题整改。
3.建成家具喷涂企业AI智慧监管平台,加强监督管理;组织对家具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排查整治,持续提升企业污染防治水平。
(三)完成情况
1.南康区18家家具企业已对照问题清单完成整改,其中10家企业涉及立案处罚,均已查处到位。
2.南康区对督察交办的20件涉家具企业信访举报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3.南康区AI智慧监管平台已于6月正式上线。已对全区现有1744家企业全部纳入平台监管,对企业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实现了全天候24小时监管,有效提升了非现场执法监管能力。2024年6月以来,全区组织开展家具企业污染排查整治行动,对各类涉家具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移送公安机关4起,通过融媒体、江西环境、赣州环境、云上南康等平台公开曝光典型案例15期,有效震慑了违规喷涂、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
二、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十九
(一)问题描述
一些园区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赣州市定南工业园精细化工产业园未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
(二)整改措施
1.编制定南工业园精细化工产业园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项目建设方案。
2.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综合提升环境事故应急响应能力。
3.完成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应急池设计;完成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应急池50%施工工程量。
4.完成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工程建设。
(三)完成情况
1. 制定了定南工业园精细化工产业园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项目建设方案。
2.制定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综合提升了环境事故应急响应能力。
3.已完成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及配套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
三、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疑难复杂信访件
(一)信访件内容
赣州市寻乌县桂竹帽镇法星村新天地采矿公司,在老墓山采矿时将泥巴水直排龙图河与东江沿河,污染村民两三百亩农田。
(二)整改措施
1.责令企业立即停止建设及生产,依法依规查处企业违法生产、违规侵占林地等行为。
2.完成废渣清理处置、废石绿网覆盖,完成排土场复绿治理;做好雨污分流,完善截排雨污水沟、沉淀池等措施,完成开采边坡已治理区域崩滑处生态修复工程治理;全面完成矿区复绿。
3.完善企业环评审批手续;完成废水收集处理等设施建设,对淋溶水进行收集处理,或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进行闭坑处理。
4.完成寻乌县矿山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三)完成情况
1.严厉查处企业违法行为。寻乌县对寻乌新天地铁矿公司毁坏林地、扩大临时用地范围占用7.11亩土地、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按规范要求贮存固体废物等5个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5份,对企业及个人进行了处罚。
2.督促企业重新编制环评报告书,完善环评手续。重新编制了《寻乌县新天地铁矿有限公司年采矿40万吨铁矿石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按程序进行了报批,于2025年3月24日取得了批复。
3.加强矿区环境整治,开展矿区生态修复。硬化了华星村新居小组至矿区宽3.5米、长1800米道路,老墓小组至新天地铁矿办公楼下方宽3.5米、长340米道路,采矿区至大窝里宽3.5米、长320米道路,解决了扬尘问题,方便了周边群众通行。企业矿区露天堆放的废石、废渣、污泥已全部清理,废旧设备已全部拆除,对采矿坑设置了围栏围挡,并增设了安全警示牌。完成开采边坡已治理区域崩塌处生态修复工程治理,完成一号、二号弃土场顶部的平整,顶部及边坡处已使用无纺布遮盖、播撒混合草籽等复绿约8000平方米;完成标高575-590米非终了岩质边坡工程治理,面积约7000平方米,采矿区生态修复30000平方米。
4.完善矿区排水设施,开展淋溶水收集处理和采样监测。完善和新建排水设施,对现存排水沟、沉沙池进行清理并加固完善,新建砖砌排水沟2290米,混凝土浇筑排水沟1358米、截水沟147米、沉沙池8座、420米二级拦砂坝1座。在采矿区安装1台淋溶水处理设施,进行淋溶水收集处理。2024年5月至2025年3月期间共开展11次采样监测,企业外排水指标均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地表水Ⅲ类标准。
5.寻乌县制定印发了《寻乌县2024年矿山生生态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全县持证矿山各类审批手续办理和矿山现场环境及管理秩序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以上3个问题(信访件)整改任务均已完成。
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2日,如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和异议的,请联系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6866651
赣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组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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