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建字〔2026〕3号
关于印发《赣州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手续办理问题专项治理再深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赣州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手续办理问题专项治理再深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3日
赣州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手续办理问题
专项治理再深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监委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持续深化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手续办理问题专项治理,切实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管理,根据《江西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手续办理问题专项治理再深化实施方案》(赣建消〔202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6年6月底前,分类施策基本完成2019年4月1日以后投入使用的既有房屋建筑消防审验手续办理问题整改销号。2026年12月底前,巩固提升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治理成效,健全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协同监管长效机制。
二、排查整治
在2025年度既有房屋建筑消防审验手续办理问题专项治理基础上,聚焦“排查不彻底”、“以消防评估替代审验手续”等问题,重点对2019年4月1日以后投入使用的既有房屋建筑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手续办理情况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建立健全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工作机制,明确整改类型、整改要求、销号期限,严格按照整治清单逐一销号,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纳入消防审验手续管理的既有房屋建筑分以下四类进行排查:
(1)未依法依规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或消防设计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建设工程;(2)未依法依规申报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3)未依法依规申报消防验收备案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4)消防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
整改、督办、销号工作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8号)《江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在“江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系统”或“赣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办理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手续。
三、时间步骤
(一)情况排查阶段(2026年4月底前)。一是开展自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再次开展全面排查,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系统以及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函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等途径,对2025年专项治理台账开展交叉比对核查,建立详细动态台账;二是部门协同排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主动发函商请教育、卫健、民政、商务、文旅、工信、消防救援、应急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工业园区管委会,将2019年4月1日以来办结项目台账分行业抄送至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督促提醒对本行业、本领域的工程项目消防审验手续办理情况进行比照排查,及时反馈排查结果。各地要统一汇总,建立台账,跟踪督办。各地于2026年4月25日前,将《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手续办理情况排查清单》(附件1)报送市局,联系人:杜盎,电话:8279627,邮箱:gzzjxf2019@163.com。
(二)问题整治阶段(2026年6月底前)。根据排查结果,各地要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督促责任单位限期完善消防审验手续。项目整改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或权利义务的承受人申请销号,经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后报市局,市局汇总后报省厅销号。对难以整改的项目,要及时提请属地政府推动解决,报送政府情况要及时抄报市局。要严格执行整改审核、销号报批程序,做到整改完成一个、审核一个、销号一个,严禁虚假整改、违规销号。各地于2026年6月25日前,将《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手续问题整治清单》(附件2)报送市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6年8月底前)。由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开展本地区专项治理自查验收,全面梳理排查整治情况,形成自查验收报告,于2026年8月25日前报送市局。市局将会适时组织人员开展抽查检查,核验问题项目整改质效。
(四)健全机制阶段(2026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健全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协同监管长效机制,要以专项治理为契机,完善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全流程管理,强化源头管控、过程监管与事后核查,形成“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监管、定期通报、会商督办”工作模式,提升消防审验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今年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之年,也是消防审验专项治理再深化、建成长效机制的关键之年。消防审验手续问题专项治理已纳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民生领域信访问题集中治理的重点任务。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将其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压实各方责任,统筹推进、狠抓落实。同时要强化社会监督,发动群众共同参与,主动公开消防审验手续问题的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形成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各地举报投诉信息的公布情况于3月26日前报市局。
附件:1.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手续办理情况排查清单
2.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手续问题整治清单
附件1
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手续办理情况排查清单
实施排查单位: 排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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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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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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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火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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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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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数(层)/高度(m) |
地上:
地下: |
建筑面积(㎡) |
地上:
地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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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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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使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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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性质 |
现状用途:
原有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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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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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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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单位(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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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位(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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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计审查办理情况 |
□未申请 □不合格 ( 年 月 日) □合格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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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验收 办理情况 |
□未申请 □不合格 ( 年 月 日) □合格 ( 年 月 日) |
消防验收备案办理情况 |
□未备案
□已备案未抽中 ( 年 月 日) |
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情况 |
□抽查不合格( 年 月 日) □抽查合格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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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审验手续问题类别 |
□未依法依规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或消防设计审查不合格 □未依法依规申请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 □未依法依规申报消防验收备案 □消防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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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手续问题整治清单
整改责任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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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地址 |
存在的问题 |
整改要求 |
建设单位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时限 |
整改情况 |
是否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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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区(县)××街道××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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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已通过消防设计审查未完成消防验收的问题项目,依据原设计审查意见,按照现行规定补办消防验收手续。
… |
××× 电话:×× |
××年××月××日前完成整改 |
如:按要求,已完成整改/整改无法达到建设时标准/未达到整改要求 …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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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6年3月2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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