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做好第四批次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资金分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赣州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车第四批次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资金发放明细(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一、挂靠公司营运的车辆因车主无法联系的,该资金转入所属公司账户由公司代发。
二、经核实往年存在未营运时段,领取了当年度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的,予以追回,追回资金发放给2024年度正常营运车辆。
如对本公示结果存在异议的,自公示期(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8日)内向赣州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服务中心公交出租车服务科提出,联系电话:0797-8198059。
特此公示。
赣州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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