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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赣州市娱乐场所审批距离标准和测量方法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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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同意调整赣州市娱乐场所审批距离标准和测量方法的批复》(赣文旅市字〔2026〕1号)要求,保障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等相关程序,现就“赣州市娱乐场所审批距离标准和测量方法调整”举行公开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赣州市娱乐场所审批距离标准和测量方法调整相关内容(具体以赣州市娱乐场所审批距离标准和测量方法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省文旅厅赣文旅市字〔2026〕1号批复明确的核心要求为准),包括但不限于:

1.除农村地区外,娱乐场所任意进出门与中小学校任意进出门的交通行走距离最短不得少于200米;

2.除农村地区外,娱乐场所任意进出门与幼儿园、医院、机关任意进出门的交通行走距离最短不得少于100米;

3.以“娱乐场所任意进出门为起点、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关任意进出门为终点”的交通行走距离测量规则。(交通行走距离指通过城市道路、人行通道的最短路径距离,不含穿越建筑物、绿化带等非公共通道的直线距离)。

本次听证结果将作为后续娱乐场所审批实地检查及行政许可决定的重要依据

二、听证时间(拟定)

2026年3月9日(星期一)9:00-12:00(如有变更将通过赣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官网及报名预留电话通知)

三、听证地点

赣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四楼401号会议室(地址:赣州市经开区金岭路12号)

四、听证参与人员相关安排

(一)参与人员类别及名额

1.行政相对人代表:3名(需为赣州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或拟申请设立娱乐场所的经营者,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场所设立申请材料);

2.利害关系人代表:5名(含赣州市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代表2名、幼儿园代表1名、医院/机关代表1名、赣州市行政区域内娱乐场所周边居民/教师/家长代表1名,报名时应提交所在单位或户籍/居住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居民身份证明);

3.听证团队:3名(含听证主持人1名、听证员1名、记录员1名,由赣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指定非审批经办人员担任,不接受外部报名);

4.旁听人员:3-5(报名时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明,旁听人员无发言权利)。

(二)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2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前往赣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场监管法规科513室(地址同上)领取并提交《听证会报名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

2.线上报名:从赣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官网(网址:https://wlj.ganzhou.gov.cn/)通知公告栏(2026年2月5日发布的本公告附件)下载《听证会报名表》(详见附件),填写后与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gzslyjhgk@126.com邮件主题需注明“娱乐场所听证会报名+姓名+联系电话+参与类别(如‘行政相对人’‘学校代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听证会不收取任何费用,参会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2.赣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将按“兼顾区域、均衡类别”原则从报名人员中筛选确定参会代表,确定后将在3月1日前通过电话及邮件发送《听证通知书》,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3.参会代表如需申请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回避,或对听证安排有疑问,请于报名截止前联系工作人员:陈珺,联系电话:0797-8391554;

4.参会代表应按《听证通知书》要求按时参会,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参会的,需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赣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未按时参会且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会参与资格。

5.听证会结束后,听证笔录将由全体参会代表核对签名,听证组织机关将在听证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听证笔录制作听证报告并按规定存档。

6.欢迎社会公众,娱乐场所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在报名期间(2026年2月5日-2月20日17:00),同步就本公告涉及的距离标准,测量方法对市场公平竞争的影响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可随报名表一并提交至指定邮箱或现场报名窗口。本公告及《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整体征求意见期限至2026年3月15日(共计30个工作日),逾期提交的意见将不予纳入汇总范围。


附件:1.赣州市娱乐场所审批距离标准和测量方法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赣州市娱乐场所审批距离标准和测量方法调整听证会报名表


   赣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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