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及江西省关于微短剧行业管理与产业发展的部署要求,抢抓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机遇,培育我市文化产业新增长点,我局联合市委宣传部研究起草了《赣州市促进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就政策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当前,数字文化产业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微短剧作为数字文化产业的新业态、新方向,具有时长短、节奏快、受众广、传播快、市场化程度高等显著优势,在文化传播、产业赋能、城市形象塑造等方面作用日益凸显。2025年全国微短剧产业产值已突破千亿元,市场规模首次超过传统电影,成为文化产业最具活力的新增长极。
国家、省层面相继出台政策支持微短剧规范发展。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一市一品、百县百剧”实施意见,明确支持打造赣派微短剧品牌,我省上饶市等地也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我市出台《若干措施》,既是抢抓产业风口、抢占全国赛道的现实需要,也是讲好赣州故事、推动文旅融合、赋能实体经济、建设文化强市的重要举措,对服务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奖补政策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立足我市微短剧产业发展实际,聚焦企业需求、突出落地可行,围绕企业集聚、创作生产、平台传播、产业融合、人才支撑、要素保障等关键环节,构建全链条扶持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一)强化精品创作扶持,构建内容培育全链条体系
政策第一条至第五条主要内容是完善剧本培育与精品激励全链条保障机制。对入选国家、省级广电行政部门优秀剧本扶持计划的微短剧剧本、改编自赣州作家原创小说的优秀作品、入选中宣部、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的作品、赣州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作品等给予一定奖励。同时每年遴选10部彰显地域特色、展现城市形象的优秀剧本,进行一次性扶持。
(二)完善拍摄配套与载体建设,夯实产业落地基础
政策第六条至第八条围绕微短剧拍摄落地与产业集聚发展关键环节,从取景配套、场地保障、园区建设三方面,系统优化产业硬件支撑与承载能力。对在赣州取景拍摄,且赣州地标、街景等城市形象元素展现达标、上线播出的微短剧给予扶持。鼓励国内主流网络视听平台在赣州建设微短剧园区(基地),对入选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及示范基地的,按对应等级给予资金奖励。
(三)推进技术创新与传播赋能,筑牢产业发展根基
政策第九条至第十三条立足产业创新发展与人才保障核心需求,支持技术创新研发,鼓励微短剧企业开展AIGC、VR/AR、超高清制作、区块链版权保护等新技术研发应用。拓展海外传播渠道,对完成多语种译制并在海外主流平台播出、年度海外发行收入达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对优秀编剧、导演等人才,纳入市级F类人才保障范围,支持本地高校、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建人才培养基地。
(四)优化行业生态布局,拓展产业发展新赛道
政策第十四条至第十五条聚焦行业交流平台搭建与新兴赛道培育,鼓励企业、行业协会承办全国性、区域性微短剧行业峰会、论坛、创投大赛、展映等活动。培育新兴发展赛道,以动画微短剧为重点发展方向,明确本政策各项扶持名额向动画微短剧项目倾斜。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