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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赣市市监稽南康处罚〔2025〕吊销1-3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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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赣市市监稽南康处罚2025吊销1-346


当事人赣州市南康区思苏家具有限公司等346户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60782MA399W349B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黄仁良346人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赤土畲族乡莲塘村坑口

接到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移送函:康市监(企)线移〔2025〕01号,反映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条“县级、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从其规定。”的规定,对未依法公示2021、2022年度年报的赣州市南康区思苏家具有限公司等352户企业启动吊销和调查取证工作。

2024年11月21日,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限期办理歇业备案、注销登记或补报年报的提示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对未依法公示2021、2022年年度年报的企业启动专项清理。

2024年11月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发《征求意见函》至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及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反馈上述412户企业中45户企业存在各种纠纷未处理完结(其中江西双亿家具有限公司、江西沃得森家具有限公司41户企业存在在该院分别有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劳动报酬纠纷、追偿权、中介合同等纠纷未履行完毕,江西汇康装饰有限公司1户企业存在三起承揽合同执行案件未履行完毕,赣州舒木家具有限公司1户企业存在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未履行完毕,赣州泺龙木业有限公司1户企业存在一起运输合同案件未履行完毕,江西益众物业有限公司1户企业存在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未履行完毕),其他企业在该院无未结案件,未纳入失信人员名单;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上述412户企业中共5户企业(其中江西双亿家具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区森福木业有限公司2户企业存在工伤保险欠缴情况,江西城市云信息投资有限公司、江西沃得森家具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拖欠基本职工养老保险情况,赣州市广明利科技有限公司1户企业存在基本职工养老保险欠缴和工伤保险欠缴情况,不宜吊销营业执照)。根据上述反馈意见,江西双亿家具有限公司、江西沃得森家具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在上述两个部门都存在未处理完结的问题,所以上述412户企业中有江西双亿家具有限公司48户企业不宜吊销营业执照。

2024年11月-12月南康区市场监管局对未依法公示2021、2022年年度年报的412户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提交实地核查材料411份(注:其中赣州市南康区金权怡林有限公司在注册地址正常经营,未附实地核查表)。

2025年1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南康区税务局出具了《关于协助调查赣州市南康区思苏家具有限公司412企业连续6个月以上是否正常缴税的回函》,证明南康区思苏家具有限责任公司等412企业中有229户未进行税务登记信息确认(即在税务系统未查询到登记信息),有146户属非正常状态,有31户属注销状态,有4户非正常户注销状态,有2户连续7个月内(2024年6月-2024年12月)未缴税,详见附件。

2025年2月6日,南康区市场监管局再次就该412户企业查询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政务云服务平台,其中江西启林木风家具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办理了注销登记;赣州草颜家居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目前在清算组备案公告期;赣州市南康区盛传家具批发商行等1户企业被南康区市场监管局东山分局立案调查未结案;赣州市南康区康美居灯饰有限公司等1户企业办理了股权出质登记;江西金宏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1户企业股权被冻结;赣州市南康区金权怡林有限公司等1户企业在注册地址正常经营;加上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及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上述412户企业中有江西双亿家具有限公司48户企业不宜吊销营业执照。剩余的赣州市南康区思苏家具有限公司等352户企业均未办理歇业备案登记及注销登记且不涉及股权冻结和股权出质。故最终确定拟吊销企业共计352户。

2025年2月8日,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情况说明》和《关于赣州市南康区思苏家具有限公司352企业未办理歇业备案登记及注销登记等的情况说明》,可证明以上316户有限公司、27户个人独资企业、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等共352户企业未向登记机关办理歇业备案登记及注销登记且不涉及股权冻结和股权出质,属自行停业(详见附件),可证明上述352户企业未在注册地经营。

2025年2月11日,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符合立案吊销条件(2021-2022年度未依法年报、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连续六个月以上未纳税或从未进行税务登记)的316户有限公司、27户个人独资企业、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等共352户企业案件线索移交至我局。

2025年3月20日,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收到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南康区税务局出具的《关于协助调查赣州市南康区李姑果蔬专业合作社9企业连续两年或以上是否纳税或税务备案证明的回函》,证明赣州市南康区李姑果蔬专业合作社9企业中有7户从未进行税务登记信息确认(即在税务系统未查询到登记信息),有1户属非正常状态,有1户属注销状态,详见附件。

2025年3月3日,因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函询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南康区税务局《关于协助调查赣州市南康区李姑果蔬专业合作社9企业连续两年或以上是否纳税或税务备案证明的征求意见未全部完成,本案延期立案调查。2025年3月20日延期立案调查的原因消除,我局于2025年3月24日立案调查。

综上,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查询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政务云服务平台、对企业注册登记地址进行实地核查、发征求意见函至南康区人民法院及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南康区税务局等部门函询及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等相结合的方式,上述2021-2022年度连续两年未依法年报的412户企业中的352户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连续六个月以上未缴税或从未进行税务登记(其中赣州市南康区李姑果蔬专业合作社9企业连续两年或以上未纳税或税务备案),也未到登记机关办理歇业备案及注销登记且不涉及股权冻结和股权出质,同时还出具了《情况说明》,确定了拟吊销的352户企业名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述316户有限公司、27户个人独资企业、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等共352户企业未公示2021、2022年年度报告,也未到登记机关办理歇业备案及注销登记,经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南康区税务局的税务、南康区人民法院及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反馈复函证明,属于从未进行税务登记或连续六个月以上未纳税,且不涉及股权冻结和股权出质的情形。并且经南康区市场监管局出具以上352户企业未办理歇业备案及注销登记等的情况说明,结合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告、现场实地核查等方式,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也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构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后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其他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案件线索移送函,证明本案的案件来源;

2.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2021年度、2022年度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名单》,证明赣州市南康区有412户企业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年报的事实;

3.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2024年南康区市场监管局实地核查材料411份(注:其中赣州市南康区金权怡林有限公司在注册地址正常经营,未附实地核查表),证明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的事实;

4.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南康区税务局出具的《关于协助调查关于赣州市南康区思苏家具有限公司412企业连续6个月内是否正常缴税的回函》材料1份,证明当事人未进行税务登记或连续六个月以上未纳税的事实;

5.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函询南康区人民法院及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材料后的回函材料2份,证明通过函询的412企业中有江西双亿家具有限公司等48户企业不易吊销的事实;

6、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收到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南康区税务局出具的《关于协助调查赣州市南康区李姑果蔬专业合作社9企业连续两年或以上是否纳税或税务备案证明的回函》,证明赣州市南康区李姑果蔬专业合作社9企业中有7户从未进行税务登记信息确认(即在税务系统未查询到登记信息),有1户属非正常状态,有1户属注销状态的事实;

7.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关于江西省永兴家俱有限责任公司352户企业未办理歇业备案登记及注销登记的情况说明》,证明以上316户有限公司、27户个人独资企业、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等共352户企业未向登记机关登记歇业备案及注销登记,属自行停业的事实;

8.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异常名录审批表及企业实地核查记录表411份,证明执法人员在注册地查无上述企业的事实;

9.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限期办理歇业备案、注销登记或补报年报的提示公告》,证明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向社会公告,对对未依法公示2021、2022年年度年报的企业启动专项清理的事实。

当事人不仅未按规定公示2021、2022年度报告,且未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或连续六个月以上未报税并查无下落,也未到登记机关办理歇业备案及注销,且不涉及股权冻结和股权出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市场主体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市场主体终止。”、第三十五条“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和登记相关信息”之规定,构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后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其他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

2025年5月26日,本局通过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告送达了《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赣市市监罚告[2025]288-290、324-399、400-499、500-599、600-672号),将本局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依法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的请求。

2025年6月24日,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通过查询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政务云服务平台并再次出具了《情况说明》。证明截止到2025年6月25日,赣州蕾莱娜土特产品有限公司,江西领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赣州德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目前在清算组备案期;赣州市南康区帅虔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江西爱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已办理注销登记;江西浔康家具有限公司1户企业已补报2021、2022年度年报;剩余赣州市南康区思苏家具有限公司等共346户企业未向登记机关办理歇业备案登记及注销登记且不涉及股权冻结和股权出质,故最终确定吊销企业共计346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之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310户有限公司、27户个人独资企业、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等共346户企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名单见附件)。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英皇娱乐,英皇国际娱乐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或章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139-484号

最终吊销名单(346户)2025.6.25(1)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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