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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赣州市中心城区社区服务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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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赣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总投资为1400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单位自筹;建设内容为对赣州市中心城区官园里、赣州府2区、市第三人民医院老院区等5处闲置的政府固定资产,改建成养老、托育等服务设施,改造总建筑面积38795.52平方米,具体实际情况以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2.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无设备、重要材料事项,未单独核准;本项目勘察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标准,根据项目单位申请,核准不招标,如涉及其他政府采购程序的,须依法依规办理;其他事项中涉及工程建设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须委托公开招标,非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可不招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3.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4〕81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应当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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