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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安远县杨屋坑水库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报告的批复(赣市行审证(1)字〔2026〕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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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安远县杨屋坑水库工程

重大设计变更报告的批复

安远县水利局

你单位报送的《江西省安远县杨屋坑水库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报告》及相关报批申请材料收悉。经形式性审查,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相关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变更缘由

安远县杨屋坑水库工程位于安远县凤山乡大山村,距安远县城区约10km。水库地处定南水二级支流、凤山水一级支流杨屋坑溪,坝址以上集水面积7.12km?, 水库正常蓄水位为394.00m,总库容为235万m?,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顾供水及灌溉任务的小(1)型水利枢纽工程。2024年5月21日,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以“赣市行审证(1)字〔2024〕86号文”对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批复杨屋坑水库工程枢纽建筑物包括大坝、引水系统、上坝公路及管理房等,批复设计概算总投资14739.04万元。

根据安远县小型水库建设工程项目部2024年6月29号“安水库项函〔2024〕2号文”、安远县小型水库建设工程项目部2024年11月8号“安水库项函〔2024〕6号文”、安远县小型水库建设工程项目部2024年12月26号“安水库项函〔2024〕11号文”内容,水库下游河道两岸为砂壤土层及圆砾层,边坡较陡,易被淘刷,局部地段存在坍塌现象库区存在部分果园位于征拆范围之外,尚有临时生产通行需求。

鉴于上述问题,为保证下游河道两岸安全及库区果园生产需要,对下游河道进行必要防护和新建库区临时生产道路是必要的。

二、设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1.基本同意上坝公路桩号K上0+820~1+136段新增C20 砼重力式挡墙固脚护岸长316m。

2.基本同意新增桩号K左0+000~K左0+156.8段、K左1+200~K左1+330段、K护0-073.2~K护0+019.3段、K护0+230~K护0+369段K护0+400~K护0+673.494段、K护0+690~K护0+820段护岸,总长921.8m, 采用C20砼挡墙型式。

3.基本同意新增左坝头临时生产道路长240m, 采用泥结石路面。

三、设计概算

1.基本同意本次设计变更概算参照原批复设计概算的编制原则与依据。

2.基本同意工程价格水平期执行原批复价格水平期(安远县2024年3月)

3.经核定,本次变更后设计概算总投资为15195.33万元(不含独立费用、基本预备费、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费的工程投资10506.09万元),较原批复设计概算投资增加456.29万元,详见“江西省安远县杨屋坑水库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概算核定表”增加的投资应严格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要求由原计划内投资资金及地方财政统筹解决。

四、设计变更影响分析

1.基本同意新增水库下游河道护岸工程对所在河段河道行洪能力影响较小、有利于河势稳定的分析意见。

2.基本同意设计变更对工程规模、安全、工期、生态环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效益和运行的影响分析意见。

五、其他

1.本设计变更未涉及的其他设计内容,仍按原初设批复执行。

2.本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单位为安远县水利

3.请市、县两级水利局加强对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一经发现存在不符合告知承诺制或重大设计变更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及时告知相关审批部门。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项目法人(或申请单位)承担。本次变更所引起的其他需重新办理或变更办理的审批事项,请项目法人(或申请单位)及时依法依规申请办理。

附件:江西省安远县杨屋坑水库工程设计变更概算核定表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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