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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赣州市现代家居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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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落实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7510”行动计划,促进我市现代家居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牵头起草了《赣州市现代家居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将《赣州市现代家居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3月5日-2026年4月5日。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并请在上述时间期限内将意见建议及时反馈我们,并注明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以便我们进一步修改完善政策。

联系电话:0797-8991244

电子邮箱:zxqyk1320@163.com

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5

赣州市现代家居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化落实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7510”行动计划,促进我市现代家居产业高质量发展,快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竞争力的产业集群,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1.支持建设创新设计平台。对新建“设计超市”等家具设计打样公共服务平台面积超3000平方米以上,且完成专利转让或许可达到100件,给予建设方一次性补助4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市财政局〕

2.支持参加国际国内设计大赛。对获得德国IF奖、德国红点奖国际赛事的制造业家居企业或工业设计企业,由市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获得中国设计红星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工业设计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制造业家居企业或工业设计企业,由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获得江西省“天工杯”工业设计大赛金奖及产品组一、二、三等奖的,按照大赛奖金1:1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3.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10亿元和5亿元的制造业家居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4.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制造业家居企业新申请认定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5.支持产业绿色转型发展。统筹用好省级规模化技术改造资金和市本级切块支持南康家具“油改水”专项资金,持续推进家具企业实施“油改水”;支持南康家具企业申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奖补资金。〔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南康区人民政府〕

6.支持举办家具产业博览会。规格举办家具产业博览会,打造行业内有影响力的盛会加快实现“以展促产”,每届给予承办方200万元运营费用补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南康区人民政府〕

7.支持组团参加国际国内重点展会。对参展组织机构以“南康家具”母子商标组团参加国际名家具(东莞)展览会、国际龙家具展览会中国(广州)国际家具博览会中国(上海)国际家具博览会、青岛国际家具展览会等国内展会的,按照每个1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参展组织机构南康家具母子商标组团参加列入省、市境外重点展会计划的国际家具展,按照每个2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每年补助境外展会不超过5个。〔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南康区人民政府〕

8.支持品牌建设对新获评“赣出精品”的制造业家居企业,给予每个产品10万元奖励;对在赣州市外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设的首个“南康家具品牌馆”,且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20万元建设补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南康区人民政府〕

9.支持推广“南康家具”区域品牌对企业在央视、省外卫视,以及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地铁开展“南康家具”区域品牌宣传推广,持续3个月以上且费用超50万元的,给予30%补助年度该项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南康区人民政府〕

本措施自2026年XXXX日起施行,支持对象为20261月1日至202712月31日符合本措施条件的企业(机构)。同一项目符合多项支持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政策执行过程中,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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