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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司法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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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的精心指导下,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有关会议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部署,统筹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大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认真履行市委依法治市工作牵头职责,推动召开六届市委第四次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组织5个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2个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现场法治述职,压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积极向全省汇报、推介我市依法治市特色做法、工作亮点及实践价值,市委主要领导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在依法治省重点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充分展示赣州法治建设成效。

二是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我市石城县入选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寻乌县“联村共治 法润乡风”法治政府建设实践入选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配合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专项监督、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纵深开展。

三是积极推进法治督察。认真配合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工作,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2024年度全面依法治省实地督察发现典型问题的整改工作,推动7个方面13项问题完成整改销号。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面依法治市督察工作,对6个县(市)、6个市直单位,开展实地督察。

(二)当好参谋助手,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扎实开展政府立法工作。全面落实年度立法计划,按时完成《赣州市献血条例》《赣州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审查工作,推动2部地方性法规顺利出台。完成《赣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审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高质量完成2025年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立法人员培训班承办工作,得到司法部领导高度肯定。

二是扎实开展法制审核工作。审核把关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107个,审核把关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重大决策、合同(协议)28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79条,防止红头文件“带病”出台,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进乡镇(街道)行政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提请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街道)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市级统筹、县级帮扶、乡镇落实的三级联动机制,乡镇(街道)行政合法性审查实现审查力量、范围、机制“三个全覆盖”。

三是扎实开展文件清理。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梳理相关文件352件,其中继续有效287件,修改21件,废止44件。

(三)强化协调监督,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

一是深化专项监督。牵头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排查整改问题341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93条。梳理报送执法监督、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25个,其中2个入选司法部典型案例,3个入选省司法厅典型,相关做法得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司法部相关领导及市委主要领导肯定。

二是推进对标规则规制改革。牵头推进全市行政执法领域对标深圳规则规制改革,深入学习借鉴深圳市行政执法领域先进经验,梳理形成对标改革清单事项47项,形成35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其中8项纳入市级组织实施

三是抓实日常执法监督。在全省率先出台《赣州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指导章贡区东外街道、于都县罗坳镇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工作。举办全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并作开班动员授课,邀请司法部及省相关专家精心授课。规范化常态化全员化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全市1.8万余名持证人员完成培训,完成率100%。动态更新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强制措施等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事项至704项,为企业减免罚款1.3亿余元。

    (四)有效化解争议,积极推进定纷止争

一是夯实基层基础。指导规范提升司法所建设,17个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第二批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先进所,40个司法所列为提升打造的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先进所,市司法局在全省基层依法治理培训班上就司法所建设工作作典型经验发言。积极落实司法协理员制度,指导各县(市、区)全面完成司法协理员定额,现有司法协理员577名。推动4名高校老师、两批次47名新入职律师到51个司法所实践锻炼,18名戒毒干警帮扶18个司法所,有效充实司法所人员力量。

二是大力调解纠纷。积极拓展重点、新兴领域调解组织,全市共新设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8个,涉及金融纠纷、劳动争议、税费争议、涉企纠纷、民商事纠纷、物业管理等领域。充分发挥各类调解组织作用,全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5.4万余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5万余次,排查矛盾纠纷2.3万余件,预防纠纷1.8万余件。

三是发挥复议作用。进一步落实主动吸纳行政争议进入行政复议主渠道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今年市本级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65件,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130件,快速化解办结疑难复杂案件31件,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达852万余元。提请市政府印发的《赣州市行政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被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转发推广,市司法局在全省行政复议积案清理专项行动调度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五)加强法律供给,全面提升服务质效

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90余家市直单位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并4家单位进行现场评议。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030场,惠及35万余名群众。市县两级组织70名县处级、815名科级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合格率达100%

二是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全面启动“有法帮你 法润虔城”法治护苗专项行动,组建“法治护苗”公益讲师团,精选20名讲师分片挂点20个县(市、区),实现全覆盖。加大法律服务供给,全市“12348”热线、实体、网络三大平台法律服务总量达24万余人次。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建设提升年”活动,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200余件。

三是推进涉外法治工作。遴选38名律师组建市级涉外律师人才库,并成功推荐5家律所、38名律师入选省涉外律师事务所库、涉外律师人才库;承办全省“高质量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出海”涉外法律服务分享会,为百余位企业家、律师传授实务经验,提升维护赣州企业和群众海外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存在问题

是推进乡镇(街道)行政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仍有差距。部分基础薄弱乡镇在审查流程规范化、意见质量等方面存在差距;部分乡镇(街道)审查人员法律专业人才储备不足,对复杂疑难事项的审查精准度有待提升。

二是普法宣传仍需加强。法治宣传形式较为单一,缺乏线上互动、案例解读等鲜活形式,未结合具体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部分法律服务行业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法律服务工作者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引发投诉的情况仍有发生。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领导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邀请武汉大学周叶中教授在市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报告,协助组织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6次。举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分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11次、集中学法7次,带头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是认真谋划推动年度工作。主要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多次调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督察、对标深圳行政执法领域规则规制改革和行政复议应诉等重点工作,带队赴吉安学习考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经验,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报告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情况,年内报送工作专报6期,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接受市人大监督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市司法局作为牵头单位,主要领导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

三是推进红色法治文化建设。主要领导调度推进《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行政史》编纂,推动全市46处红色法治文化遗存入选江西省第一批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先后在法治号中国行暨红色法治文化中国行首届宣讲会等全国性平台作经验交流。

2026年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牵头抓好中央法治督察问题整改,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动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县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清单》的落地见效,压实领导干部责任。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以全国第4轮示范创建为契机,推广借鉴石城、寻乌争创经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整体提升。

二是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发挥审查把关作用,认真完成城镇排水管理、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立法项目的审查,以立法规范引领推动相关领域高质量发展。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深化乡镇(街道)行政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切实把好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以及市政府涉及法律的重要文件文稿、重大合同协议和其他事项法律审核关。

三是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深化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深化对标深圳行政执法领域规则规制改革,跟进大湾区法治建设先进经验,结合赣州实际对标改革,让更多“湾区经验”转化为“老区实践”。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实施,推动落实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是持续推动多元化解持续推进司法所建设提质升级。建立司法所履职清单,优化司法所机构设置、队伍建设、装备保障,打造一批省、市级规范化建设先进所。完善商事调解、律师调解体制机制,推出更多有影响力的调解品牌,力争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和打造1个“金牌调解”工作室。坚持应收尽收、能调尽调、应结尽结,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的首选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和积案办结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五是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聚焦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需求,加快提升律师、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质量和公信力。加快法律服务行业发展,不断培育壮大法律服务行业从业主体,推动涉外律师人才明显增多,公证、仲裁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加强仲裁质量管理,提升仲裁公信力,努力建成一批区域性、高水平、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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