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悉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要求,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扎实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党组会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于2025年6月开展专题学法。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在“12·4”国家宪法日举行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仪式。
二是全面提升干部法治素养。通过周学习例会、党支部“三会一课”、“自然资源大讲堂”等多种方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2025年,组织开展全系统干部职工周学习例会37期,全市“自然资源大讲堂”活动3期,法治培训2次。
三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定年度普法清单及普法工作计划,紧密结合“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10余次;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在市政府常务会上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持续扩大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的覆盖面。
(二)完善制度体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规范行政复议应诉。严格执行《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定》,落实“谁行为、谁应(答)诉”责任。2025年以来,我局办结行政诉讼案件3件、行政复议案件10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未发生行政复议纠错、诉讼败诉案件。建立“败诉案件回溯分析”机制,深入分析全市自然资源系统2022年以来发生的败诉、纠错案件原因,形成案件分析报告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
二是坚持依法依规决策。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完成文件合同合法性审核60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45件、公平竞争审查8件。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2件。
三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用好“三重一大”专项监督系统,共计录入“三重一大”事项135项,进一步监督权力运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共承办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28件、政协委员提案34件。
四是持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法律顾问单位,明确其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审查等职责,为我局不断提升行政决策水平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三)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增强执法质效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新增行政执法证2人、执法监督证9人,清理持证3人,组织全市自然资源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实务培训5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共下发行政处罚决定45件,实施从轻行政处罚18件、减轻行政处罚4件、不予行政处罚10件。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管。构建“人工+智能”双重监督体系,每季度对20个县(市、区)开展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依托自然资源视频监控系统,对有证矿山及易盗采区、耕地重点保护区域实施24小时视频监管,共发现预警信息538条,筛选后派发285条,经核实后属违法情形的已全部处置到位。
三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制定《全市规范自然资源领域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通过“县级自查+交叉互查+法治复核”三级排查模式,全面排查2022年以来办理的涉企行政执法案件284件,发现并整改问题4个,纠正违规执法案件4件。落实“企业安静生产期”工作要求,独立开展执法检查2次,联合多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综随一次查”检查5次。
四是着力提升办案质效。开展全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共抽取评查全市行政执法案卷51宗。强化“行刑衔接”,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自然资源犯罪的案件2宗。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开采稀土、钨等战略性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公开通报我市10起土地矿产领域违法典型案例,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警示震慑作用。
(四)践行法治为民,实质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用足用好《自然资源系统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和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依法依规对重点信访事项进行登记、甄别、受理和办理,专题部署巡视信访件攻坚任务。2025年以来,已办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156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5件,按期办结各级转办信访件315件。
二是持续优化自然资源营商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对标深圳规则规制改革工作方案》要求,我局组建对标深圳规则规制工作专班,定期调度部署对标改革工作重点任务,通过优化市政工程规划审批机制、深化工业项目“供地—规划—发证”改革、推行土地混合开发利用改革等举措推动对标事项落地实施。2025年以来,已提报3项事项纳入实施清单,1项纳入省级放权事项,对标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获市委主要领导点名表扬。
三是聚力解决群众登记难题。以“如我+”行动为契机,部署开展“如我在登”行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225名干部职工沉入一线查堵点、找不足、听诉求,走访企业127家,征集问题140个均已完成整改,“如我在登”行动整体进展获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高度认可。与住建、税务、法院等多部门协同发力,分类施策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办证难题,全市纳入江西省国有土地上城镇住宅“登记难”问题台账累计127个项目、56432套房屋均已化解。。
四是强化重点领域信用建设。严格按照各平台数据填报要求,仔细校对需确认数据、处罚内容、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示截止期等重要内容,发现有误的信息,及时提出更正申请。2025年以来,在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上传“双公示”信息65条,录入率达100%。
(五)《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分工任务落实情况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涉及我局的事项为“17.对《赣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自《赣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我局立足自然资源部门职责,扎实推进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各项工作。2025年5月,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我局在全市市直部门座谈会上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汇报,同时作为执法检查组成员,选派业务骨干深入兴国县、崇义县等地开展重点检查,深入调研《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提出《条例》的贯彻落实建议,并代执法检查组拟写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二、存在的不足
我局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不高,对执法程序和法律规定不熟悉、错误使用法律条文等问题。二是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不够有力,涉法涉诉事项引导不足,部分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但当事人仍在信访渠道重复反映。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带头强化法治学习。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和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活动,切实强化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同时,组织开展周学习例会、自然资源大讲堂、法治培训等各类学习活动42期,进一步提升队伍法治素养。
二是全面压实法治责任。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牵头研究重要制度文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局属单位考核体系,做到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三是常态开展法治宣传。在市政府常务会上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结合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10余次。持续扩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覆盖面。
四、2026年度工作安排
2026年,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以“十五五”规划为战略指引,聚焦法治赋能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主线,为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是全面夯实自然资源法治根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全面推进法治自然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自然资源系统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三大工程,对标深圳规则规制,坚持职权法定,增强依法决策能力,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意识,规范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是持续深化自然资源法治实践。认真研究当前矛盾纠纷新特点、新趋势和有效化解突出疑难矛盾问题的新方法,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加强对土地征收、政府信息公开等关键领域行政程序的合法性审查和风险防控,定期研判行政复议应诉情况,研究制定规范指导意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三是着力提升自然资源履职能力。全面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重点内容,结合自然资源领域有关业务实际,利用周学习例会、专题培训、自然资源大讲堂等方式,积极开展法治实践培训与案例教学,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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