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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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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美丽赣州建设筑牢法治根基。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6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坚持党建引领,筑牢思想根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同时局属单位党支部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学习研讨,推动党员干部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二)提升队伍能力,夯实法治基础。一是强化业务培训。举办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培训班、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培训班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持有执法证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在线培训。二是展示优秀案例。举办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十佳优秀案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以评选优促办案质效双提升。三是开展业务比武。通过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测、应急、环评与排污许可等四项“大比武”,全面提升干部队伍履职能力。

(三)规范行政行为,提升监管效能。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制定《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试行)》,规范入企行政检查审批、报备有关程序。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行跨部门联合检查,确保“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二是完善执法制度建设。制定出台《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工作规程》《赣州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则》,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案件质效。三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定《赣州市生态环境首次违法、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2025年修订)》等7部配套裁量标准,自新标准实施以来,2025年全市办理轻微违法免罚案件38四是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印发《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立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报送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压实市、县生态环境局依法办理复议、诉讼案件责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四)落实普法责任,营造法治氛围。一是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本部门共性、个性普法重点举措,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公开环境违法典型案例。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公开了七批29起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案例的警示、教育和引导作用。三是开展形式多样普法活动。组织41名党员、执法人员、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人员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庭审,联合市妇联举办了“无废虔城,友好童行”志愿服务活动,协助市环保产业协会在信丰县、赣州经开区开展“送法入园区”活动。四是加强宪法意识培育。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将宪法知识与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相结合,向群众同步进行宣传解读,组织17名新任职科级干部进行宪法宣誓,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意识。

    (五)严格审查把关,规范政策制定。一是健全审查机制。实行“法律顾问初审+法规机构复审”双审机制,对63份招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及政策措施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市场准入和交易规则统一透明。二是落实全面审查。2025年制定的《赣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分级分类实施细则》《赣州市清洁生产审核分类管理实施方案(试行)》《赣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赣州市优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工作方案》《赣州市排污权储备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赣州市生态环境首次违法、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5年修订)》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及报送备案。

二、存在的问题

(一)环境纠纷调解机制不够完善。未建立专业的环境纠纷调解队伍,处理涉水、大气和噪声等纠纷,多以单一协调为主,部门联动不足,化解效率有待提升。

(二)公平竞争审查专业能力不够强。现有审查人员对政策文件中可能存在的限制竞争、排除竞争等隐性风险识别不够敏锐,对新业态、新模式的审查依据把握不够深入。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民法典》《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推动党员干部形成“学法规、用法规、守法规”的行动自觉。

二是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实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与执法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法律顾问选聘等事项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工作推进会,部署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三是运用法治方式推动改革以对标深圳规则规制改革为关键路径,在执法监管等重点领域实现系统性突破,创新行政执法裁量标准,探索包容审慎执法新路径,制定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查封扣押等配套裁量标准和优化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机制选入市级层面可直接组织实施事项,打造树立宽严相济监管新规范。

四、2026年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深化法治建设。强化学法用法意识,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污、依法保护,把法治建设贯穿工作始终。

二是健全纠纷调解机制。组建由执法骨干、法律顾问、环保专家组成的环境纠纷调解队伍,制定标准化调解流程,加强与法院、信访等部门的联动,推动环境纠纷多元化解。

三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学习培训,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实行“双人审核、集体会商”制度,确保政策文件审查覆盖率达100%制度刚性护航公平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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