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第251号提案
提案答复不予公开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要求,现将我单位办理的政协提案答复不予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我单位承办的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第251提案《关于系统推进我市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建议》,已按规定程序办理完毕并答复提案牵头单位。
经审核,该提案答复内容涉及工作秘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等有关规定不宜向社会公开。因此,该提案答复不在政务公开相应栏目内公开。
特此说明。
赣州市统计局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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