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80号建议
答复的函
赣市工信提字〔2026〕4号
尊敬的曾志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大余县打造省级锂电新能源产业集群的建议》我局收悉,感谢曾志平代表关心关注赣州工业发展。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大余县抢抓未来产业新赛道,大力发展锂电新能源产业,已初步形成从“锂矿-锂盐-溶剂-锂电池-锂资源回收”的产业链,具备年产碳酸锂7万吨、氢氧化锂2万吨、NMP20万吨、锰系列锂电池正极材料3.3万吨、锂电池4GWh及废旧电池回收利用25.4万吨的能力,产业集聚效应日益凸显。
我市出台了《赣州市未来产业发展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现实条件,重点培育未来新材料、未来信息通信、未来新能源等3个产业基础较好、成长较快的未来产业”“新型动力电池以赣州经开区、龙南市、于都县、赣县区(赣州高新区)、大余县、宁都县为重点,引导重点企业研发新型动力电池产品。支持新能源产业重点企业开发新一代锂离子电池、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等动力电池产品”。支持大余县做优做强锂电新能源产业,进一步提升产业集群体量及竞争力。
省级产业集群申报需达到上一年度产业集群营业收入达到100亿元、拥有5个以上综合型或专业型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了产业集群“六个一”建设机制等要求。建议大余县对照省级产业集群申报要求,逐项对标核查、补短板强弱项。
下一步,市工信局将持续支持大余县大力发展锂电新能源产业,积极向上对接汇报,争取省工信厅的支持,并在特色产业集群培育、技术攻关、优质企业培育等方面给予大余县更多的关心和指导,推进大余县申报省级锂电新能源产业集群。
再一次向您表示衷心感谢,同时希望今后能继续一如既往地为赣州市工业发展建言献策。我们的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并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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