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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吹风会解读】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与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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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媒体朋友、广大市民朋友:

大家好!

近期,我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与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份文件的核心目的,是为了更严格地管好我市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各类建设项目,切实保障防洪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安全。下面,我就有关情况作简要解读。

一、为什么要出台这个《通知》?——政策背景

江河湖泊是城市行洪的“大动脉”和生态的“生命线”。近年来,通过卫星遥感、日常巡查等手段,我们发现在我市部分河道管理范围内,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

有的地方搞房地产开发、建工厂、盖民宿;

有的以生态治理、旅游开发为名,违规侵占河道岸线;

有的项目虽然经过了审批,但实际施工中擅自变更位置或方案。

这些行为,挤占了行洪通道,破坏了河势稳定,埋下了防洪安全隐患。为此,我们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部署要求,出台这个《通知》,就是要把规矩立得更严、把监管抓得更实。

二、《通知》主要想解决什么问题?——出台目的

第一,解决“审管脱节”问题。

以前有的地方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甚至审批与监管“两张皮”现象。这次明确要求构建“审批部门依法审批、水利部门强化监管、属地落实责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责任体系,形成闭环管理。

第二,把住项目准入的“安全闸门”。

坚决杜绝借各种名义违规侵占河道的行为。对那些确实妨碍行洪、危害堤防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一律否决,绝不手软。

第三,强化“全过程”监管。

项目批了不是终点,后续施工、验收都要盯着。一旦发现“批建不符”、擅自变更等行为,立即责令停工整改,直至拆除恢复。

三、《通知》提出了哪些硬举措?——重要举措解读

举措一:审批更严格,明确“三个原则”

所有涉河项目必须符合“确有必要、无法避让、确保安全”的刚性原则。特别强调:不得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发建设房屋等类别的涉河项目进行许可。审批时要请水利部门的专业骨干参与,提出部门意见;技术审查专家组出具明确、可操作的审查意见。

举措二:审批与监管“信息跑在风险前”

行政审批部门作出许可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把批复文件、评价报告等关键资料推送给水利部门。也就是说,监管人员能第一时间知道哪个项目批了、批在哪里、批了什么内容,杜绝信息滞后导致监管真空。

举措三:对2019年后的新增违建“零容忍”

文件明确,对于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增的违法违规涉河建设项目,坚决依法拆除、彻底整治。不搞下不为例。

举措四:验收环节“把最后一道关”

项目完工后,水利部门必须参与验收,重点检查施工便道、围堰是否拆除,河道是否恢复原状。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处罚。

举措五:加强能力建设和社会共治

市、县两级将定期组织审批和监管人员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同时,加大典型案例宣传,鼓励公众举报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护河的强大合力。

四、对企业和群众有什么影响?

对建设单位来说,今后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搞任何建设,必须提前了解政策,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切不可心存侥幸、违规建设,否则将面临停工、拆除甚至处罚。

对广大群众来说,河道行洪安全、水清岸绿的环境将进一步得到保障。同时,大家也可以通过举报电话、平台等渠道,监督身边的涉河违法行为。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我们将督促各县(市、区)水利、行政审批等部门,对照《通知》要求,全面排查现有涉河项目,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同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和“回头看”,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一句话总结:管好河道不是“一阵风”,而是常态化、严要求。涉河建设,先批后建、按批建设、违规必查。

谢谢大家!